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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 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招訓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高雄市家庭教學服務人員職業工

課程名稱

桌上遊戲教學班

報名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福誠里瑞春街462樓(本會會址)

上課地點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五甲社會福利服務館201教室

(高雄市鳳山區福誠里福誠二街1682樓)

報名方式

採網路線上報名

  1. 請先至台灣就業通(加入會員):

   http://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1. 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報名):

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訓練目標

藉由桌上遊戲的帶領試教,使學員能確實將桌上遊戲運用於日常的職場中,也可以學習到第二專長之技能。

1. 桌上遊戲的操作以及教學技巧

2. 學習與學員的互動及應對技巧

3. 教學中會遇到的突發狀況處理

課程內容

大綱&時數

日期

時數

課程進度內容

授課講師

0617

3H

拉近人與人距離的神奇魔法-認識桌上遊戲與操作

席光永

0617

3H

桌遊教具大不同-桌上遊戲的運用與實務演練

席光永

0624

3H

桌上遊戲的教學技巧()社團小遊戲的教學與操作

席光永

0624

3H

桌上遊戲的教學技巧()桌上遊戲教學的實務演練

席光永

0701

3H

情境式桌遊的教學與操作

林翊庭

0701

3H

桌遊產業面面觀與實務演練

林翊庭

0708

3H

桌上遊戲競賽與活動辦理實務演練

席光永

0708

3H

對奕類桌遊的教學與操作

席光永

0715

3H

策略桌遊的教學與操作

林翊庭

0715

3H

桌遊埃森展的分享與實務演練

林翊庭

0722

3H

幼兒桌遊的教學與操作

席光永

0722

3H

桌上遊戲教學成果發表暨學員試教

席光永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學歷:不限

資格: 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含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投保者)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以開訓日為基準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須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須檢附配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或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符合第三項者須檢附臺灣地區居留證,符合第四項者須檢附外僑居留證及工作許可影本)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須檢附臨時停留許可證及聘僱許可影本)

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

.招訓: 1.刊登招訓簡章於網站2.郵寄並發送課程簡章3.電子信箱寄發課程簡章4.電話簡訊通知課程資訊

.遴選: 依台灣就業通網站之線上報名順序審核參訓資格,依序通知於10日內完成繳費及繳交相關資料,若無法聯繫或逾期未完成,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招訓人數

20

報名起迄日期

106 05 17     106 06 14

預定上課時間

106 06 17 日(星期六)  07 22日(星期六)
每週六早上  9 : 00 – 16 : 00  上課,共計 36 小時

授課師資

  1. 講師:席光永(專長:桌上遊戲教學,口才訓練,圍棋教學1.高雄市新興國中桌遊教師2.高雄市新興高中高關懷課程桌遊教師3.救國團裕誠社教中心桌遊教師4.高雄市產業職業企業總工會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桌遊講師5.樹德科大2014年孩是要桌遊幼兒桌遊原創設計與教學競賽評審6.高雄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講師7.高雄市家庭教學服務人員講師8.高雄市光華國中桌遊講師9.高雄市福誠高中桌遊講師10.高雄市三民家商辯論社教師11.高雄市旗津國中桌遊教師12.高雄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講師)
  2. 講師:林翊庭(專長:桌上遊戲教學,烏克麗麗教學1.高雄市兒福中心桌遊老師2.高雄市脊椎損傷協會桌遊老師3.波優客文化創意工作室桌遊老師4.樹德科技大學2014年孩是要桌遊幼兒桌遊原創設計與教學競賽評審5.中華美容造型休閒保健學會理事長6.高雄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講師)

.資格:通過本會遴選,評選內容含學歷、經歷、教學表現及技術證照等項目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 $5400 (報名請先繳納訓練費用全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補助 $4320 ,參訓學員自行負擔 $108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特定對象全額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1. 參訓學員如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本會最多得收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2.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本會應退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3.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4. 上課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5. 如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1)因故未開班。

   2)未如期開班。

   3)因本會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6. 本會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本會將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若採匯款退費,則由本會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7. 因本會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本會應先代墊補助款項。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本會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匯款退費者,由本會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 報名學員得先繳交全額訓練費用,並與本會簽訂契約。

2.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 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之補助。

4. 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數字為09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報名應繳證件

1.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二份

2. 一吋照片一張

3. 存摺影印本一份(補助款匯入之帳戶)

4. 特定身分者,依規定繳交各項所需證明文件

5. 訓練費用全額 $5400,經審核符合補助資格後退回補助金額

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電話:07-7681066        連絡人:小姐

傳真:07-8115352        E-Mailmisokuchen@gmail.com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電話:0800-777888    http:// www.wd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高屏澎東分署】

電話:07-8210171#2803-2805280828102816  http://kpptr.wda.gov.tw/

電子郵件:080@wda.gov.tw                       傳真:07-82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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